当事人本人须亲自到领馆申请办理公证、认证和结婚证。
接证时间:每星期二、四09:00-11:30
取证时间:每星期二、四15:00-16:00
当事人须提交以下相应材料:
一、国籍公证
1、 申请人有效护照(原件和复印件)
2、 在喀麦隆的有效居留签证(原件和复印件)
3、 填写《公证认证申请表》
二、委托书公证
1、 申请人有效护照(原件和复印件)
2、 在喀麦隆的有效居留签证(原件和复印件)
3、 被委托人国内身份证复印件
4、 填写《公证认证申请表》,如系财产转让、销售、抵押方面的委托,还需出具委托人与被委托人的关系证明,以及产权证明
5、 委托书(落款签名及日期应在领事官员面前填写)
6、 填写《委托书》表格(签名及日期应在领事官员面前填写)
三、认证
1、 申请人有效护照(原件和复印件)
2、 在喀麦隆的有效居留签证(原件和复印件)
3、 填写《公证认证申请表》
4、 经喀麦隆外交部认证过的文件原件
四、 办理结婚证
男女双方必须是在喀麦隆定居的中国公民;男女双方必须共同到领馆自愿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:
1、 有效护照(原件和复印件)
2、 在喀麦隆的有效居留签证(原件和复印件)
3、 国内身份证复印件
4、 再婚当事人应提交离婚证、法院离婚调解书或判决书原件和复印件
5、 在领事官员面前亲自填写并签署《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》
6、 2寸横向彩色合影照片3张
收费标准
公证认证 15000FCFA
结婚登记 40000FCFA